宁波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庆安会馆保护规划的请示》(甬政〔20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庆安会馆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实施庆安会馆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庆安会馆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有效维护周边环境风貌,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完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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