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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二十四期
发布日期: 2024-01-17 14:02 浏览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1306631669ZX、XBJ23330421306631662ZX的鳊鱼和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西塘镇刘雪生鲜店销售的鳊鱼和生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恩诺沙星”“噻虫胺” 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机构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中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