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宇宙焊条厂(普通合伙): 本局于2024年1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听证告知书》(善市监严违听证告〔2024〕第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听证告知书》(善市监严违听证告〔2024〕第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4年1月5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2022)浙0402民初4419号)及《关于将嘉善宇宙焊条厂(普通合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建议》((2022)浙0402民初4419号),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将本局拟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GOLDEN BRIDGE WELDING MATERIALS”标识的产品,故意侵犯他人商标权,且情节严重。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韩佳燕 俞利红 联系电话:0573-84231208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820号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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