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XBJ24320205296042690的雪菜(盐渍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东麟湖蔬菜厂生产的雪菜(盐渍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在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及时提出了复检申请,且向本局提供了两份由其他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中的产品与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所检验的产品为同一生产线生产的食品,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中均显示铅含量未超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规定。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后,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而导致复检未能进行,进而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本局认为认定当事人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理由不充分,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 XBJ24320281342038300的美味雪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润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美味雪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机构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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