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利用率,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关于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善政发〔2023〕21号),《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善农〔2023〕93号)精神,结合全县现代农业建设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县相关业务科站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班子会议,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确定嘉善县2023年度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第三批补助资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起到2024年11月25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 0573-84237033。 附件:1. 嘉善县2023年度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第三批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2. 嘉善县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2023年度第三批补助资金明细表.pdf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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