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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二十七期
发布日期: 2024-02-02 16:03 浏览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1306631711、XBJ23330421306631712的鳝鱼和泥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陶庄镇友联水产品店销售的鳝鱼和泥鳅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机构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中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查处,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