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9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科室: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84228416 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善大道100号) 邮编:314100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