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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4-03-28 16:35 浏览次数:

近期,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等22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09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过氧化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

嘉善炳辉超市(普通合伙)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嘉善县姚庄镇易初旺家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善县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嘉善月鲜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聚鲜宜水果有限公司销售的砂糖橘B果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嘉善县易卖盛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坎大茶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

嘉善月鲜生鲜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嘉善县易卖盛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

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嘉兴品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善县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 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不合格10批次 -2024.3.28.xls

3.合格409批次-2024.3.28.xls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