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我县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技能水平,助力“双示范”建设,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号)、《嘉兴市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嘉委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现就本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本次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活动由嘉善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嘉善县总工会主办,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筹)承办, 嘉善县慧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协办,嘉善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负责核发技能等级证书并负责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二、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是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嘉善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
(二)在本县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
(三)本县行政区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四)已获得过全国、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技术操作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
三、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参照全国、省、市有关职业技能竞赛的规程制定,竞赛项目原则按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标准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相关内容。竞赛以理论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两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并分别以30%和70%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决定参赛选手的名次,总成绩相同时,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为先,理论或实操成绩不合格的,不参与综合排名。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定于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举行,理论知识笔试:8:20-9:50,专业能力测试:10:00-12:00。
竞赛地点: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筹)
(车站南路501号)。
五、竞赛奖励
(一)对获得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嘉善县技术操作能手 ”称号,获第一名的选手同时授予“首席工匠”称号,综合成绩前十名的选手,由县总工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对理论、实操成绩都合格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始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对理论、实操成绩都合格,且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参赛选手已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再核发。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指导人数(见附件3)抓紧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做好赛事组织工作。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7.jsp
2、选手报名表1份,系统生成报名表后上传;
3、选手报名汇总表1份(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承办单位负责集齐上述材料,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以下联系人处。
联系人:谢丽芳
联系电话:84023318,15705830902
电子邮箱:641847330@qq.com
附件:
1.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3. 2024年嘉善县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各镇(街道)联系人信息及参赛名额
4. 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5. 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选手汇总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总工会
2024年4月7日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印发 |
附件1
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
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
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高敏丽 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执行主任 肖建军 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晓威 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汤观军 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县管干部
许 燕 嘉善县总工会副主席
冯 军 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党总支书记
王 峰 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校长
副 主 任 曹燕 嘉善县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俞斌峰嘉善县人力社保局法制科副主任
李佳凤 嘉善县总工会法律与权益保障部部长
成员何 丹 嘉善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
李璐 嘉善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
丁 蕾 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副校长
董 鑫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招就处副主任
附件2
嘉善县第十六届职工技能运动会
暨2024年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员
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相关内容。
(三)竞赛方式
1. 理论知识笔试采用填写答题卷闭卷作答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三种客观题,竞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包括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三种主观题,竞赛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竞赛内容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1)遵章守法,严谨求实;
(2)以人为本,客观公正;
(3)积极主动,热情服务;
(4)和谐至上,合作共赢。
2.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1)知识基础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保障法的基本制度。
(2)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基础理论;
劳动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职工参与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劳资冲突及其处理。
(3)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
工作分析;
员工招聘;
绩效考核;
薪酬管理。
(4)劳动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基础知识;
劳动力供给与需求;
工资决定与工资结构;
劳动力市场制度。
(5)其他基础知识
社会学常识;
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心理学常识;
人际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机构设置与职能;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机构职能和办案程序。
二、成绩评定办法
参赛选手的成绩由裁判组根据竞赛评分标准进行评判、计分。比赛以理论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两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并分别以30%和70%计入总成绩。前三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需凭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接受检录,开赛后30分钟仍未到场的选手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做到严肃认真,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3.参赛选手按座位上序号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作为左上角明显位置。竞赛全过程中,选手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当监赛员宣布竞赛结束且收卷清点完毕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如身体条件)引起的无法正常进行竞赛,竞赛组委会不对此负责,选手将以弃权处理;
5.参赛选手在考场上应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保持安静,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谈,所有的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及竞赛项目相关资料均不得带入竞赛现场,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否则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6.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赛务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参赛人员对竞赛过程、结果有异议时,请以书面形式向竞赛组委会反映,不得扰乱赛场秩序。
5.赛期间如发生火情、地震、伤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撤离。
四、本技术文件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嘉善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