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市关于举办餐饮消费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拉动我县餐饮消费,根据《关于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县消费办〔2024〕2号)文件,举办“味美浙江 饮食善城”促消费活动。现将活动结算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嘉善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573-84228568 附件: “味美浙江 饮食善城”促消费活动结算明细公示表.xls 嘉善县商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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