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为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全县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二十一条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一)推进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县重点聚焦“3+3”现代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围绕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改善生产环境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每年组织实施设备投入超500万元的零土地技改项目40项以上。支持企业运用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累计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2家以上。(县经信局、各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工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内的工艺及设备。到2027年淘汰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80台(套),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6台。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到2027年累计总投入7000万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国网嘉善县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三)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2套大型仪器设备更新,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实现116种VOCs监测项目全覆盖。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2027年底前完成嘉善县蓉溪净水厂(地下净水厂部分)建设。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227台。(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四)推进建筑领域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60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40台以上。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23公里以上。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11公里以上。优化城市排涝通道,更新改造雨水管网10公里。改善环卫设施品质,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2座以上。夯实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储配站改建提升1座,新建供应站6座以上,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5个以上。(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数字化改造24公里以上,实现辖区内主干线航道数字化建设全覆盖。持续实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456辆、老旧内河船舶22艘。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示范,争创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县,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氢能等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县交通局、各镇〔街道〕) (六)推进农业领域设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80台套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6个以上。加快农业科研机构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高水平装备应用创新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七)推进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新型学习空间提升行动,推动普通高中理化生地技实验室和义务教育学段科学实验室迭代升级,加快基础教育跨学科综合学习空间打造,到2027年创建示范性“创新实验室”和新型学习空间25间。实施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达标行动,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中职学校校内学生实训工位足额保障,2024年中职学校校内学生实训工位较2023年增加5%,到2027年累计新增工位1500个。加快嘉善技师学院筹建工程建设,实施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到2027年,累计建成中小学校4所、新增学位7140个。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县中小学配备2300套午休装备。(县教育局、各镇〔街道〕) (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开展景区转型提质提升行动,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服务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景区设备上实施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4家。加大演艺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动电影场馆设备更新。(县文旅体局、县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九)推进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到2027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优先更新升级CT、MRI、彩超和实验室检测等检查诊断设备,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向上争取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指标,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胸腹腔镜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集中力量推动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公立医院改扩建、迁建及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到2027年底,全面消除4人间及以上病房。(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50%、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大型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1场以上,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实施新一轮促进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购置补贴,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结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机动车报废工作的规范有序。(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智能家电,探索推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制定,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大力倡导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十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我县木业家具、整屋定制等绿色家居产业资源,全面推广定制化、装配化装修,每年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2个以上。(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各镇〔街道〕)引导家装行业积极参与推动成套家装标准化行动,扩大供需对接渠道,不断优化企业售后服务。支持一批行业领军品牌,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广活动,各镇街、村社、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邀请县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线上单品和样板间实景展销活动。(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县建成9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数量1家。 (十三)健全废旧产品回收网络。科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强化“县级分拣中心-镇(街道)级分拣中心-回收网点”三级回收体系以及废旧金属绿色回收体系构建。到2027年,全县建成县级分拣中心3个以上、镇(街道)级分拣中心6个以上、提升扩建废旧金属绿色分拣中心1个、回收网点数量不低于300个。支持陶庄镇发展废旧金属分拣、加工、利用、统一贸易配送的“循环经济”新产业链,打响中国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知名度。(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投集团、各镇〔街道〕) (十四)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商品领域信用体系,促进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支持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通信电子产品全球全品类保税维修示范。(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十五)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到2027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推动浙大智慧绿洲中心未来环境实验室、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到2027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领域研发达到2项以上。(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各镇〔街道〕)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2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5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5家以上。 (十六)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积极参与印染、钢铁、热电等行业制定碳标签、碳足迹、碳捕获利用等关键标准,实施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支持企业(机构)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十七)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汽车产品标准支撑,制定实施汽车燃油箱盖、方向盘开关、减震用连接支架、燃油管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鼓励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加强家电、家装消费品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推进嘉善养老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指南、适老化改造产品标准,推广标准化示范建设经验。(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十八)推动标准互认和实施应用。深化区域标准化合作,参与并鼓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和商、协会聚焦共性技术创新和产业协同,跨区域开展标准化交流、协作、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化组织和各类专业标准组织活动,深入推进示范区标准跨省域互认共享。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推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锂电池等执行标准的抽检力度,强化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抽查30项以上。(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五、综合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组织保障。县级层面建立由县发改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领域牵头部门要细化配套举措并协同推进实施。完善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交流政策信息、市场动态和行业诉求,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深化政企协同。各领域牵头单位要加强精准供需对接,建立供给和需求两张清单,鼓励生产企业、平台企业、商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优质耐用消费品快速便捷进入本地市场,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以“便捷和实惠”为导向,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一)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推出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优惠产品,扩大分期免息、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股权出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更新换新工作。依托祥符荡科创绿谷,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开展设备更新核心技术的攻关工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发展中心、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各镇〔街道〕)
附件: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目标举措 | 牵头单位 | 1 | 制造业投资 | 组织实施设备投入超500万元的零土地技改项目40项以上。 | 县经信局 | 2 | 研发应用一批国产关键设备 | 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15项以上。 | 县经信局 | 3 | 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 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家以上,实施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2项。 | 县经信局 | 4 | 工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 | 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20套以上。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 5 | 淘汰落后锅炉设备 | 淘汰更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2台。 | 县发改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 6 | 输电设备更新升级 | 开展老旧隐患变电设备改造、老旧变压器改造、老旧输电线路改造、输电线路抗冰能力提升改造、保护及自动化改造、数字化提升改造等,投资4500万元。 | 县发改局、 国网嘉善县供电公司 | 7 | 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 完成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27台。 |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 8 | 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 开工建设净水厂1座。 |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 9 | 住宅电梯加装 及更新 | 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4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0台以上。 | 县建设局 | 10 | 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更新 | 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更新改造燃气管道5公里以上。 | 县建设局 | 11 | 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 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10台以上。 | 县建设局 | 12 | 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新增和更新 | 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0辆。 | 县交通局 | 13 | 老旧内河货船淘汰 | 淘汰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15艘。 | 县交通局 | 14 | 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 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3辆。 |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 15 | 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 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50辆。 |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 16 | 农机报废更新 | 淘汰老旧农业机械20台。 | 县农业农村局 | 17 | 新改建农事(机)服务中心 | 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个。 | 县农业农村局 | 18 | 实施新型学习空间提升行动 | 创建示范性“创新实验室”9间。 | 县教育局 | 19 | 实施“午休躺睡”工程 | 配备中小学午休装备2300套。 | 县教育局 | 20 | 中小学基础设施提升 | 建成公办中小学校2所,新增学位4500个。 | 县教育局 | 21 | 文旅领域设备更新 | 完成观光游船、游乐设备等文旅领域更新设备项目4个。 |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2 | 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 | 县级及以下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达标率超过80%。 | 县卫生健康局 | 23 | 病房改造 | 启动42间病房改造。 | 县卫生健康局 | 24 | 老旧重点医疗设备更新 | 完成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远程医疗类更新13台(套)。 | 县卫生健康局 | 25 | 以旧换新行动 | 组织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巡回展1场以上,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15%以上,家电零售额增长5%以上。 | 县商务局 | 26 |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3个以上。 | 县商务局 | 27 | 参与标准制修订 | 推动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制定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项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 | 28 | 标准检查 | 完成企业标准抽查30项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 | 29 | 强化创新支撑 | 推动各类新能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与浙大智慧绿洲、上善院等创新载体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辅导企业开展县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1项以上。 | 县科技局 |
善政发〔2024〕6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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