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善政发〔2020〕27号)精神,对各镇(街道)临时救助申请名单审核后,2024年第一季度各镇(街道)临时救助共50户78人,救助资金108553元。按照县级财政承担60%、镇(街道)级财政承担40%的原则,县级财政共承担65132元,各镇(街道)分配资金见附件。
各镇(街道)2024年1-3月份临时救助明细表.xlsx
2024年第一季度临时救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