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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三期
发布日期: 2024-05-11 10:09 浏览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30421306630269ZX、XBJ24330421306630270ZX的老姜和鳊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易卖盛超市销售的老姜和鳊鱼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机构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销售农药、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姜和鳊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采购上述老姜和鳊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4330421306630276ZX的老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坎大茶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机构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采购上述老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