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利用率,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善政发〔2019〕35号)、《关于印发嘉善县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善农〔2021〕93号)精神,结合全县现代农业建设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县相关业务科站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班子会议,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确定嘉善县2022年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三批补助资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起到2024年8月22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 0573-84237033。 附件: 嘉善县2022年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三批补助资金明细表.pdf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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