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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5月31日) 2.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12日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24年5月31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嘉善县优秀“三团三社”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善文旅体〔2020〕59号 | 2 | 关于下发《嘉善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善文旅体〔2020〕91号 | 3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善文旅体〔2021〕109号
| 4 | 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善文旅体〔2022〕 1号
| 5 | 关于印发《嘉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学徒)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 善文旅体〔202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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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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