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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嘉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善人社〔2024〕42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14:47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善政发〔2019〕37号、《新时代嘉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善委发〔2020〕32号),进一步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能传承、技艺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嘉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计划建立不超过3家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

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全国技术能手、

浙江省首席技师、嘉兴市首席技师、新时代浙江工匠、新时代嘉兴工匠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领衔,以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

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工作室领办人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龄5年及以上,并提交与申报单位一致的在嘉善社保缴费记录。

(二)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三)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统一申报到本区域的推荐单位。

(二)初审推荐。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作为本区域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推荐单位,负责工作室的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

(三)资格复审。由县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认参评资格,提出现场考察及评审名单。

(四)评审公示。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和评审,确定拟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命名授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予以公布命名,授予牌匾。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室名称(格式:嘉善县+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所在建设单位概况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情况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等工作条件、单位资金支持安排计划以及工作室次年工作计划目标等;

(二)嘉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候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技能大师及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技能荣誉证书、专利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四)嘉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汇总表。

五、经费支持

(一)对评审确定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二)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浙江省、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工作室的技能大师,优先推荐“新时代浙江工匠”、“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等技能人才荣誉项目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认真摸底调查本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并组织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嘉善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4023318

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5室

附件:嘉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善人社〔2024〕42号关于实施2024年嘉善县技能大师建设项目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