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嘉善政复〔2024〕27号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嘉善县公安局
申请人王某于2024年2月6日以嘉善县公安局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现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