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淡水渔业项目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3〕85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推荐、县主管部门上报、县级专家评审等,确定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0日起到2025年3月16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 0573-84237110。 附件: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拟补助资金(万元) | 池塘改造 | 嘉善县惠民街道明方家庭农场2025年池塘高标准改造项目 | 嘉善县惠民街道明方家庭农场 | 改造高标准池塘60亩;搭建11000平方米新型双层钢丝大棚;配置虾塘新型加温系统1套;配套变频增氧设备2套、变频增氧机10台、变频水泵5台、360度双循环虾塘投饵机3套;配备水质检测设备1台、增氧控制器5套。 | 163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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