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85964号
尚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罗星街道孔雀城·半岛跃府3幢1单元2201室
公告单位: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