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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期)
发布日期: 2025-03-26 10:31 浏览次数:

近期,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糕点,饼干,饮料,乳制品,酒类,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4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03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

1.嘉善县大云镇杨强生鲜超市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天凝镇意博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强强生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天凝镇祖冲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农商城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嘉善县姚庄镇欧福超市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姚庄镇荷芳副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徐彦伟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3.嘉善坎大茶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好奇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

嘉善县惠民街道悠佰悠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不合格12批次(3.26).xls

3.合格批次-2025.3.26.xls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