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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31 17: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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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嘉善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善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

主体

承办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

时间

1

嘉善县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

县政府

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2

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若干意见(2025-2027)

县政府

县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26号)

履行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等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3

嘉善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4

高速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县政府

县交通局

《浙江省公路条例》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5

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县政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示地价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107号)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善政办发〔2025〕9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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