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 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现就补助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详见嘉善县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附件1)。 二、申请材料 (一)嘉善县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高价值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2025年4月2日—4月11日,各相关单位按申领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罗星街道灵秀路313号一号楼二楼嘉善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3-84027085 附件:1. 附件1嘉善县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2. 附件2嘉善县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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