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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24 11:46 浏览次数:

临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的请示》(临政〔202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临海历史城区范围以台州府城为核心,北至北固山北侧边界,西至灵江北岸,东至钱暄路、崇和门广场西部以及灵江路西侧道路红线,面积约2.67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内划定紫阳街府前街、西门街、三井巷3处历史文化街区。

二、你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和形象。

三、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相关单位严格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