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善政办发[2022]22号)和《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善建发[2022]71号)等规定,现将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申请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主体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一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75元/月)3倍之内(含)的住房困难家庭,且家庭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还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善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嘉善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和被认定为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持有《嘉善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2.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 3.申请家庭成员有年满60周岁以上(含)无赡养人的孤寡老人或有年满60周岁以上(含)且子女家庭无房产,或子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其他条件,详见《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善建发[2022]71号) 二、房源情况 本期拟推出公租房房源70套,主要为馨怡公寓房源,坐落于罗星街道环城东路东侧、罗星路北侧。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申请方式:户籍所在镇(街道)、社区申请。 申请期间,以最终截止日期申请信息为准。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可轮候到下一批次再次申请。 四、选房流程 根据申请家庭实际、配租的房源户型面积等情况,采用公开抽签并按抽到的顺序号抽房的方法来确定公租房房源分配。分配到房源的申请家庭须按相关租赁程序办理手续,并服从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 五、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1.线下咨询:可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或县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中心)咨询。 2.咨询电话: 县建设局 0573-84029402 0573-8405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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