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嘉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嘉商务联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将2025年度嘉善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第三批)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人:金晓辰 联系电话:0573-84228568 邮箱:601728586@qq.com
附件: 嘉善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明细公示表.xlsx 嘉善县商务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