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3日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嘉善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示地价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1075号)
1.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决定
2025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