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善商务〔2025〕40号 嘉善县商务局关于调整嘉善县商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pdf
嘉善县商务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