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6号),《浙江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由省市县三级一体编制,各市、县(市、区)不再另行编制,故我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