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 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10号)、《关于申领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相关文件,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申领工作有序开展,经各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2025年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经费共85.95万元,其中:新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补助60万元;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2家,补助10万;区域品牌商标权利人1家,补助5万;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99件,补助4.95万元;有效海外发明专利5件,补助5万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专利产品1个,补助1万元。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各相关单位、专利权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4日前反馈至嘉善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573-84027085。 附件: 2025知识产权省补清单.xlsx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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