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202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嘉兴谢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内容详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另有规定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docx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