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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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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嘉政发〔2026〕5号)要求,结合嘉善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县科技局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对新认定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单位,按照省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鼓励认定全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A类),创建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实验室),创建部级、省级、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制定嘉善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产教协同发展,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各类产业学院和专业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实施“科创祥符”攻关计划,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和跨区域技术攻关,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支持由企业牵头组建省级创新联合体,对其开展的科研攻关项目,按照省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和央地、省地协同专项,对牵头获得立项的协同专项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激励支持。支持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鼓励企业认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四)壮大科技企业队伍。加大科技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健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推动入选省级培育库,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五)推进人工智能典型场景应用打造。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力争落地不少于2个省级及以上平台和场景。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推进重点语料库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力争全县智算规模达到1万PFlops。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六)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深入实施成果转化加速计划。对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技术经理人事务所、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示范场景,给予激励支持。鼓励技术经理人事务所、技术经理人参与技术成果交易,鼓励企业人才报考技术转移硕士项目,给予激励支持。鼓励高校院所、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成果转化中心,鼓励企业通过“先用后转”方式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给予激励支持。鼓励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七)营造优良科创环境。聚焦基金赋能,助力产业项目招引,整合政府产业基金等资源,采用设立母子基金、专项基金等合作模式,研究鼓励撬动社会资本的政策措施,构建聚焦科创企业孵化初创、高成长阶段的基金支持体系。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北交所服务基地资源整合,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企业培育上市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力争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比不低于新增总数70%。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损失、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等保险产品。引导青年创业创新项目入驻科技孵化器,鼓励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府办、县金融发展中心、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八)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鼓励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新建的省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基地、新承担的省级、市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项目以及新增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项目给予激励支持。鼓励企业申报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九)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支持长三角知识产权转化中心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各类科研平台和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转化;鼓励企业通过质押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数据知识产权获得融资;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产业类、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预警分析项目,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十)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和开展专利维权。鼓励和激励企业认定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县经信局牵头) 加快构建嘉善县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3+2+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培育壮大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积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十一)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围绕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主导产业,聚焦智能物联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推动链群融合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十二)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升级。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三)推动园区平台能级提升。加快推进工业全域治理,对各镇(街道)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现代产业用房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数字化建设改造、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四)培育壮大一批企业。对实现能级跃升的企业,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五)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申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浙江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浙江省“雄鹰”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鼓励企业参加浙江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浙江省工艺美术创新创意设计作品展。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六)培育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省级智能工厂,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数字化类试点示范(标杆)企业(服务商)、人工智能“五个百项”、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企业,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和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八)对优秀产品及装备等的支持。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国际、国家级、省级、市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浙江制造精品”、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九)支持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鼓励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分类分档予以激励支持。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在当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二十)推动制造业品牌质量建设。鼓励企业申报中国消费名品、浙江消费名品、“数字三品”典型案例、全国质量标杆、浙江质量标杆。鼓励企业参加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推进质量强县、标准强县、品牌强县建设。鼓励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强化质量集成创新,推动企业创建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平台。推进标准强县建设,立足产业特色,健全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化品牌强县建设,支持企业参加“浙江精品”等系列创建,赋能产业高价值跃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县发改局牵头) 围绕“345”服务业产业发展体系,深入实施嘉善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工程,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 (二十二)持续做旺消费。全年举办书场活动350场以上、文艺赋美300场以上、高端精品剧目1场。举办“嘉善味道”文旅消费季活动4场以上。高质量承办2场国家级体育赛事。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3场以上。鼓励工厂店进商圈、进集聚区,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对于新认定的工厂店集聚区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构建消费新场景,积极培育高品质步行街、智慧商圈、老字号企业。(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十三)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快陶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工程等物流项目建设。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加大对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局) (二十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上级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产品被评定为国际、国家级、省级、市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培育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力争每年新增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3家以上、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十五)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鼓励楼宇做大做强,对优质楼宇打造给予一定政策支持。突出大企业龙头带动,鼓励企业申报省、市领军(创新)型企业。推动文化“新三样”企业高质量发展,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体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二十六)支持演艺经济发展。支持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二十七)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鼓励各专业市场立足本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推动数字赋能、内外贸联动、场景融合等,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由县交通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全面落实一流强港改革,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二十八)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重点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内河航道及港口等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二十九)支持内河航道及港口建设。2026年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4个以上,加快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三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支持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场景应用,推动无人机综合起降场建设和“低空+消防救援”“低空+警务”“低空+水上治理”场景应用。加快推进航空前置货站的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 (三十一)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嘉善”。加快推进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通苏嘉甬高铁、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等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十二)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以旧换新工作,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20公里。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新增优化综合性服务站点2个。(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 (三十三)推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统筹用好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国六及以上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重型货车占比达到市定目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三十四)持续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对取得相关许可证、对外经营的加氢站,按照年度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支持。支持氢能车辆购置,同一车辆采用不重复、就高原则进行补助,已获得国家或省市补助资金的,县级不再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县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力争外贸出口增长5%,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奋力打造长三角开放强县。 (三十五)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千企百团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鼓励企业构建国际营销体系、入驻境内外展销(选品)中心,不断拓宽市场渠道。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贸易相关认证。加大对服务贸易进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支持文化“新三样”出海。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政府联保政策适保范围。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扩大国内贸易险规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十六)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平台+直播+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加强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和独立站。加快落实跨境电商9810出口退税相关新政。支持行业协会或企业设立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打造线上专区,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度和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十七)大力推动全球航空物流合作。全面落实市委“大临空”工作部署,鼓励发展航空货运业务,支持航空前置货站、高端保税仓建设运营。鼓励企业依托航空前置货站开展便利化航空货运及跨境电商9610业务,支持航空前置货站拓展国际出口组货业务;鼓励货运代理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全球航空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海关驻嘉善办事处、嘉兴综保区B区) (三十八)提升展会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市场化办展,支持展览公司、商(协)会带动本地产业链资源在县内举办高质量专业性展会及国际采购对接会4场以上。组织好进博会、广交会、华交会参展,承接好展会红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十九)强化双向投资合作。深化开展“投资嘉善”全球大招商,全年组织境外招商团组6个以上。支持外商在我县设立全球或区域性外资研发中心,落实进口设备免退税等帮扶政策。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培育一批扎根嘉善、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分类分档给予激励支持。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开展跨国经营培训,全年举办外经活动5场以上。对资源回运、跨境并购、带动中间品出口作用显著的对外投资,在贷款贴息、保费、前期可行性研究等方面加大支持。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全球化布局海外仓,支持常态化开展服务及国际合作对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中心、县税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县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百项千亿”投资项目清单。 (四十)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力争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十一)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力争专项基金、用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在“3个70%”的基础上力争提升至“3个80%”。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 (四十二)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加强能源精准运行调度,统筹供需平衡,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全年全社会电量供给9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亿方左右。统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不少于70兆瓦。推进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全年腾出落后用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聚焦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主题,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以建设农业农村国家“双示范”为统领,奋力打造国家级乡村全面振兴嘉善样本。 (四十三)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培育提升1条10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广农业“四新”技术90项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6%以上。推进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以及农田退水等农业类项目建设。支持油料作物连片种植、优质水稻育秧基质应用、净增稻渔综合种养等。确保生猪、家禽年出栏2.5万头、50万羽以上,蔬菜、水产产量分别稳定在30万吨、3.5万吨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6万亩、产量稳定在14.4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上农业项目4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十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不断降低农险综合费率,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全面推行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深化大麦、油菜、渔业、设施农业大棚和农业机械设备等政策性农业保险,黄桃、蜜梨、小龙虾等地方特色保险试点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农用机械等特色保险,以及农村保险服务村建设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十五)推进片区组团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片区组团发展工作,有序推进7个组团片区建设。依托美丽基底,突出区域协同、功能互补、产村融合,分批有序在每个组团片区打造1-2个特色村落功能区,形成一批带动性强、辨识度高的和美乡村示范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政策,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机制,优先保障片区要素供给,对片区争取专项债、上级项目、试点等予以支持,形成政策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县财政每年统筹专项资金用于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十六)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富民计划,推动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县财政对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按保费的100%给予补贴,对低收入农户在自有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委托流转、新建大棚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补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十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左右,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推动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中心) (四十八)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十九)加强耕地保护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以“三整治一修复”为重点,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力争打造更多的省级精品工程、市级优质项目,彰显嘉善特色,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开展耕地功能恢复工作,继续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巩固“多田套合”成果,持续优化全县农用地布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县人社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五十)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和预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和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县府办) (五十一)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十二)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支持政策,发放托育消费券,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阵地运营补助。依托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加强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五十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严格落实《嘉善县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适应技术变革趋势,实施“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深化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改革,优化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深化教共体办学改革,义务教育共同体城乡学校全覆盖,持续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有力提升县域基础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间)。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02台。(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五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推动银发经济融入现代服务业提质、先进制造业升级整体布局,完善土地、人才、金融等支持。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智能辅具等产业,推动本土企业向银发领域延伸;引育龙头企业,联动科创成果转化。推动文旅、体育与银发经济融合,开发旅居康养等场景。深入打造“银发金街”场景载体,促进银发消费。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与预防系统建设。开展养老护理知识培训2000人次以上,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15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 (五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深入实施“医学高峰”攀登行动,加快浙大二院嘉兴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深化县一院与浙大二院、县妇保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推动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贯彻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完成基层医生进修不少于45人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五十七)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稳步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5.3%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0.9万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90%。帮扶残疾人就业9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20人,康复辅具适配848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组建宣讲团队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做好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领域涉企补助政策涉及兑付的年度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数实行财政预算总额控制、切块下达。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善政发〔2026〕5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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