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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各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 “148”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和监督全县司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 6、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讨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各镇党委、政府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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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 |
党组书记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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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8225 |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宣传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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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易 |
党组成员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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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8226 |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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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东 |
副局长 |
84228227 |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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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明 |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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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8227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律检查,信访工作;分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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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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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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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层工作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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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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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律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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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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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社区矫正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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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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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法制宣传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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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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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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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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