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二)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卫生行业机构、规模、大型设备和人员的准入;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及献血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县重大灾情 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负责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八)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联合招标采购工作 。 (九)制订全县卫生科技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十)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十一)承担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城乡居民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参与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健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服务设置范围、支付标准、项目收费标准。 (十三)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卫生单位。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
赵 宁 |
局党委书记
局长 |
84235001 |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卫生改革和发展、卫生系统的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等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 |
|
|
黄骁刚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84235003 |
协助局长分管卫生法制、农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肿瘤防治、爱国卫生、普法宣传、财务等工作。联系科室公共卫生科、财务科。 |
|
|
斯其连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84235005 |
协助局长分管医政、中医药、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卫生行业管理、医教研、医药设备招投标、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精神病防治、安全生产、医学会、红十字会、接轨上海等工作。联系医政科。 |
|
|
史根兴 |
副科级巡视员
|
84235002 |
协助做好信访、卫生信息、地方志编纂、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 |
|
|
沈正澎 |
副科级巡视员 |
84235006 |
协助做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医政工作。 |
|
|
马公超 |
局党委委员 |
84235012 |
协助局长分管合作医疗、安全生产、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合作医疗办公室。 |
|
|
|
|
(一) 办公室 |
|
电话:84235007 84235008 |
|
|
(二) 医政科(县献血办、县红十会) |
|
电话:84235018 84235019 |
|
|
(三) 公共卫生科(县公卫办、爱卫办) |
|
电话: 84235021 84235022 |
|
|
(四) 人事科 |
|
电话:84235010 84235011 |
|
|
(五) 财务科 |
|
电话:84235016 84235017 |
|
|
(六)县合作医疗办公室 |
|
电话:84235012 8423501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