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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行使辖区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辖区内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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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春 |
党组书记
局 长 |
84036001 |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综合事项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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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胜 |
党组成员
副局长 |
84036002 |
协助局长贯彻实施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职责;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和考核,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执行等工作;负责对全局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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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祥 |
党组成员 副局长 |
84036006 |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日常的行政执法和案件投诉举报的查处、督办及执法队伍的应急指挥调动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保障、执法纠纷的调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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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明 |
局长助理 |
84036003 |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后勤装备和安全等工作;负责各类文明创建、社区共建和工会、文体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指导协助各镇有关的创建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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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华 |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
84036005 |
协助书记分管党群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效能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及针对执法的信访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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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忠 |
党组成员 指挥中心主任 |
84036011 |
协助局长负责县城区日常市容市貌和临时销售点的规范与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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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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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0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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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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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036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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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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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03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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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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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03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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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监(督)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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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03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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