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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嘉善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部门,列政府工作序列,正局(科)级单位,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事务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民族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各宗教场所的合理布局、规划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调查研究嘉善县全县的民族、宗教情况,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指导民族宗教历史文物、文化的挖掘、收集和整理。 三、依法保护本县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管理民族成份的识别、鉴定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清真食品的生产和供应。 四、依法对本县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宗教活动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五、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促进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宗教团体的活动;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六、协调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类信访矛盾和问题;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七、配合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文化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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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能 |
局长 |
84228156 |
主持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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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萍 |
局长助理 |
84228145 |
协助局长处理有关宗教事务方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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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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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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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宗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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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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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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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2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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