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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渔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 2、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工作,大力发展生态、精品、加工、休闲“四大渔业”。 3、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捕捞、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工作;加强外荡渔业水域管理。 4、负责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养殖基地、现代化示范园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县渔用饲料、水产种苗的生产、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5、负责制订全县渔业技术进步措施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渔”战略;组织及指导渔业技术培训及标准化工作;组织渔业科技攻关和科技项目、成果的管理、示范和推广。 6、负责全县渔业行政许可工作,核发和注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7、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县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管理;负责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全县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人工增殖工作;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负责渔业纠纷、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全县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会同环保部门调解处理各类渔业水污染事故。 9、负责全县渔业经济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10、负责全县渔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国际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渔业出口创汇。 11、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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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掌潮 |
局长 |
84237101 |
主持渔业行政工作,主管县渔业局人事、财务、渔业行政执法,分管办公室、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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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家乐 |
副局长 |
84237102 |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渔业生产、渔业科技、水产技术推广、渔业产业化等工作,分管水产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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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忠明 |
副局长 |
84237103 |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渔政、渔监、船检、渔业环境监测、渔业互保、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渔政站、执法大队、渔船检验站、环境监测站、资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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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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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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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签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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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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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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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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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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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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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渔政站(执法大队、渔船检验站、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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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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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水产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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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23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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