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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姚庄镇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20 14:37 浏览次数:

各村、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善政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和可持续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13年姚庄镇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若干奖励政策:

1、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和培育新产业推进力度,对单个主体流转土地并新建设施大棚连片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的,给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5万元;

2、进一步推进甲鱼主导产业发展,对新建规模达到10—20亩的中华鳖生态养殖塘(内塘护坡硬化)给予2万元基础设施补助,对新建规模达到20亩以上中华鳖生态养殖塘(内塘护坡硬化)给予5万元基础设施补助。

3、支持双孢蘑菇传统产业设施改良提升,对于新建或者改建控温控湿菇房的单户栽培按照每台控温控湿机械补助2.5万元,单个基地最高不超过25万元;

4、支持双孢蘑菇基地发展隧道式发酵设施,对于新建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隧道式发酵双孢蘑菇基地按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单个基地不超过25万元;

5、对于应用设施栽培黄桃,每亩给予4000元奖励(第一年2000元,第二年1000元,第三年1000元),单个基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支持引进产业优质品种,经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认定对从事水产养殖引进优质品种的亲本或苗种,给予种苗款的50%补助;对从事种植业的,经认定基地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单个基地最高不超过5万元;

7、开展“高效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带头人”评选活动,对在大棚设施栽培、黄桃、蘑菇、渔业生产中,达到相应生产规模,采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有示范作用的优秀种、养殖业、产业带头人进行一次评选,评选出“姚庄镇高效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带头人”,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外出考察。

8、开展好全镇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对农产品推介有突出贡献的合作社和大户进行奖励。对合作社、营销户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产品展销展览会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

9、对于今年以来在“三改一拆”中涌现的生猪养殖业转型典型户视情况予以适度奖励。

各村、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各村现有生产条件和发展基础,落实配套措施,制定发展规划,为提高我镇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出新的贡献。

本奖励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试行,暂定一年,与相关政策措施重叠时,从优执行,不重复享受。

本奖励政策由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镇财政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附件:姚庄镇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


姚庄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姚庄镇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

单位:亩、米、元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地址


项目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工程量


项目完成投资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

起止日期


村民委员会意见


镇水利农技服务中心意见


镇财政所意见


镇政府意见








注:本表及所附资料一式三份,村民委、镇水利农技服务中心,镇财政局各一份。


姚政[2013]46号——关于印发2013年姚庄镇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姚庄镇(姚庄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