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 08- 06 11: 29 浏览次数:

关于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陆勤方、沈锦慧

陆勤方委员、沈锦慧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加大了对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据初步统计,我县公共文化设施每百人拥有面积已达11平方米。特别是近几年,我县以嘉兴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基本构建起了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然而,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也确实出现了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需求的实际,但总体上而言,还是结构性的矛盾,主要的在时段、位置等方面无法满足群众的高要求。对此,县政府也高度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也进行过多次研究。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强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我们将着重在几方面继续予以努力:
  一是强化文化活动的管理引导。在群众自发性、自娱性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群众文化社团组织,对文化社团协会进行注册,更好地引导群众以团体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同时,以社团协会组织为单位,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培训辅导,加大社区专职宣传文化员的配备,推动引导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更加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鼓励推动文化场所向社会开放工作。参照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模式,鼓励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室内外场地,有序向社会开放,群众以团队组织预约进行文化健身等活动,县财政对开放单位的有关成本消耗进行补贴;鼓励推动城市社区共建单位向共建社区居民有序开放场地资源。
  三是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新城区建设规划建设时,充分考虑公共文化设施场所,规划留出足够文化场所空间;老城区内,在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三改一拆时,尽可能有序安排公共文化场地,供群众免费使用;同时,要加快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启动改造县文化艺术中心、县体育公园等,开辟更多空间,向社会提供文化场所;加快建设图书馆、博物馆等县级文化设施(7月份将启动建设)。另外,积极探索创新文化场所拓展模式,采用政府购买形式,租用适合的场地,提供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
  四是多渠道多形式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依托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载体,多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如开展好“文化四季”、“158”文化工程、周末大舞台、百姓剧院等各种文化平台、载体,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范丽民;联系电话:0573-84228378)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