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干窑镇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基层党员临河而居、临河劳作的优势,建立完善“党员河段长”长效机制,落实定段包干、定时巡查、定责履职、定期会商等“四定”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治水剿劣等工作。该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相关经验得到人民网、浙江新闻APP、浙江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报道。主要做法是: 1.定段包干。按照“就近、有效、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河道。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认领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河道,逐河逐段建立“党员河段长”信息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对“党员河段长”进行亮牌公示,完善“河段长”公示牌设置,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党员河段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干窑镇共设置160名“党员河段长”。 2.定时巡查。“党员河段长”充分发挥临河优势,每天早晚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河段日常保洁、沿河工业企业和农户排放等情况,对发现水体污染、水质恶化等现象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对劣V类、水质不达标、社会关注度较高、易污染、易反弹的河道,根据需要,进行实时巡查反馈。 3.定责履职。明确“党员河段长”工作职责,当好“四大员”。当好“巡河员”,排摸包干河段附近污染源,对包干河段卫生保洁等情况开展巡查;当好“督察员”,督促检查河道保洁员工作,督促本村(社区)治水项目推进;当好“劝导员”,对各类破坏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当好“宣传员”,开展治水护水政策宣传活动,动员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共同投身护水行动。 4.定期会商。各村(社区)党组织利用党员主题党日,经常性听取“党员河段长”巡河护水情况的汇报。围绕制定包干河道“一河一策”工作方案,重点对河道污染源治理、保洁措施制定、治水难点问题破解等事项,由“党员河段长”提出意见建议。 “党员河段长”工作机制建立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由旁观者变参与者,治水护水更深入。“党员河段长”制度的实施,使普通党员为河道水质改善、水环境提升出谋划策,贡献智慧和力量,增强了广大党员参与“治水护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变了过去治理污染中“政府主动、群众被动”的状态,达到了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的效果,有效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由定期巡查变就近监督,治水护水更及时。“党员河段长”就近居住、劳作在河边,具有“开门见河”的便利优势,实时监督河道清洁状况,一旦发现河道里有垃圾、杂物,立即通过党员微信群、qq群或电话上报,并第一时间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反馈处理结果,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有效解决了层层上报、环环派人、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成为“村级河长”“镇级河长”巡查“短板”的有力补充。截至目前,全镇15条劣V类水河道已经全部销号,“党员河段长”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作用。三是由零散活动变常态坚持,治水护水更长效。全镇实现“河长制”全覆盖,通过上传巡查照片、做好巡查记录和督促整改落实等有力促进治水护水。建立“党员河段长”常态化巡河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长效巡查督办机制,健全了日常管理,落实了考核奖惩,对河段长的考核管理也越来越“实打实”,改变了靠党组织定期不定期组织治水护水活动推动的状况,基本形成了以制度为保障、以措施为手段、以考核为促动的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了河道的长效保洁。 四、创新启示 一是公正评价治水成效。党员河段长利用工作之余,将相关情况反馈于“责任河长”或“职能部门”,落实党员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督促党政“河长”进行长效管理、日常巡查、排放口检查、涉水违章违法行为查处等,体现治水效果的公众评价,成为衡量“河长制”的重要标尺。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在河道整治中,党员河段长作为“民间河长”,起到了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功能,利用党员的社会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志愿力量,一方面能一定提供技术支撑、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另一方面还能有效发挥社会舆论,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治水”、“护水”氛围。三是拓展社会参与途径。“社会参与”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河道水质”与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密切相关。广大党员通过自身行动,引导并带动更多的群众自觉地参与和介入治水护水,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使每一个公民成为水环境的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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