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善县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日益加剧,老龄化程度达28.5%,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4%,由于长期护理制度不够完善,失能失智护理长期占用医疗资源日益严重,现有医保制度和传统家庭照护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对失能失智人员的照料和护理需要,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需求迫切。针对这些情况,嘉善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级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于2016年12月率先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把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五险”之外的“第六险”进行系统谋划,坚持广覆盖、保基本、稳增长,着力构建全域覆盖、城乡一体,政府主导、企业主营,居家护理为主、机构护理为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有效破解了长期失能失智群体护理难题,探索出可持续的创新之路。主要做法是: 1.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把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将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列为受益对象,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扩大受益面,2018年9月起已扩大到中度失能、重度和中度失智参保人员。在资金筹集上,形成以政府补助为主,医保基金筹集、个人缴纳、其他捐助为辅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的筹资标准,确定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资30元、政府补助6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90元。在享受待遇上,按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居家护理不同模式,设定差别化政策并稳步提高标准,2019年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报销比例将从目前的45%提高到70%,居家上门护理每人每月最高补偿将从目前的600元提高到1200元。 2.创新模式、优化服务,着力满足群众需求。鉴于全县居家护理人员超70%的实际,建立以居家护理为主、机构护理为辅的护理模式,在生活护理、医疗护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护理服务。创新运营模式,整合全县154家村(社区)照料中心,由社会组织实施分片区、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充分保障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需求,目前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并均与就近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上门巡诊、失能老人接纳等系列服务。同时,所有镇、街道都配备流动服务车,以及医护人员、专业社工,提供巡回上门服务,每年上门服务2万多人次。提供个性服务,整合县内养老、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护理模式,已建立康复护理、嵌入照护等类型的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2家,并将常用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项目。 3.政企合作、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主营相结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经办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经办流程和服务管理,形成居民申报、受理审查、评估核定、提供服务等“一条龙”运作机制。开展专业评估,建立符合嘉善实际的失能失智评估标准和办法,成立专业评估委员会,实行评估员持证上岗制度。评估结果不现场公开,各指标分数统一经软件自动分类计算得出,确保失能失智认定结果公平公正。实施定点管理,针对全县22家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机构,建立定点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实行痕迹化、数字化管理,设立护理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强化全程监管,与第三方经办机构合作,通过实地回访、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及护理质量跟踪监管。同时,创新实施信息化管理,整合长护险、医保、社保等数据互联互通,动态跟踪监管失能评估、基金征收、待遇结算等运行情况。 4.各方联动、综合保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牵头,人社、民政、卫计、财政、残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争议问题、资金问题、法律问题等,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多方联动的推进机制。加强基金监管,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参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县镇财政分担机制、动态稳定的筹资机制、长期缴费的激励机制,基金超额支出时由县财政兜底。加强政校合作,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三年制养老服务专业,定向委培养老护理人才,已招收四届学生105名,首届毕业生已进入各养老机构就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模式,扶持创办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工作室10个,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带培工作,累计带培护理专业人才100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