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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11 15:20 浏览次数:

图片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1日

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8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局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建〔2019〕11号),现就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近年来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一)坚持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突出施工图审查对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把关作用,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生命线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与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的对接,建立施工图与设计人员的关联记录,施工图的修改、设计人员的变更等均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和记录,确保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可追溯和落实责任。

(三)优化审查方式。在施工图联合审查已包含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内容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方便建设单位办事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要求,分类实施事前审查、自审承诺备案(事后审查)等不同审查方式,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自我审查和质量控制,逐步缩小事前审查的项目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不得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增加审查要求,有效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四)实现智慧监管。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充分发挥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的施工图数字化管理功能,借助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建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考评和差异化监管制度,加强对施工图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并切实防止深化改革中弱化建设全过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制度。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事前审查、自审备案(事后审查)分类管理

按照项目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程度,将施工图审查分为事前审查、自审承诺备案(事后审查)两大类,对属于自审备案范围内的,试点实施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备案制”。

对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范围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自审承诺书上签署知晓和认可的意见,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不再批前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事后监督。对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的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事后审查,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基础垫层施工前将审查合格的审查报告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发现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改正、作出处罚,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施工图事前、事后审查情况,建立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考评和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上一年度勘察、设计质量较高,无违反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等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含“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规定条文的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工程施工图,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时,事后审查可以采用一定比例抽查方式,进行抽审,采用抽审的项目,在事后审查环节或者事中监管时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年内不得按照抽审方式进行事后审查。 

(三)完善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加强施工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在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和应用施工图全程在线管理系统,积极推广数字化施工图在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实现设计变更和竣工图的数字化,加强对施工图设计质量的监测分析。鼓励和支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与施工图全程在线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三、统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宣传。局属涉及建设工程审批和监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帮助工程建设相关主体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特别是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切实转变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县各有关部门及项目拟落户镇(街道)向建设单位主动告知我县试点实施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备案制”相关规定;在项目成立时(即项目确定建设后),由项目所在镇(街道)向建设单位送达《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二)形成合力。局属涉及建设工程审批和监管各科室要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共同保障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建设窗口要切实承担牵头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监管科室要强化批后监管,对发现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改正、作出处罚,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技术支撑。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效率、审查质量的监督,实施动态评价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附:

1.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2.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3.勘察、设计单位自审承诺书

附件1

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1.按照建设部令第111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所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2.指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物高度≥50米、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民用与工业建筑。

3.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工程;

4.人民防空工程;

5.需要单独进行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项目:油库(加油站)、气库(加气站),各类火药、炸药、弹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和储存场所,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6.建成后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等涉及第三人权益的房屋建筑工程。

7.燃气工程、单跨≥40米或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10万吨/日的供水厂工程和≥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附件2

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各建设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我县对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以外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备案制。

实行自审承诺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勘察、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自审承诺书上签署知晓和认可的意见,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不再批前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实行自审承诺备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需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事后审查,经事后检查,发现设计单位违反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的,应无条件配合主管部门实施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

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及时完整将本告知书内容转达设计单位。

特此告知!

附件3

设计单位施工图自审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

单位

承诺

_____________单位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由我单位完成。我单位知悉《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已进行施工图自审,现作出如下承诺:

1.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等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含“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规定条文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要求;

2.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规范,电子图件和纸质资料一致;

3.设计图纸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

4.今后确需变更设计的,承诺相关设计图纸亦符合上述要求;

5.本项目与我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相符,单位和注册人员及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6.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设计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我单位知晓并认可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不要求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批前审查。如因设计原因造成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诺无条件配合主管部门实施整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与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我单位保证不对项目设计单位提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县建设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各执一份。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自审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

单位

承诺

_____________单位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由我单位完成。我单位知悉《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已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自审,现作出如下承诺:

1.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对岩土层的分布、地下水条件(含抗浮水位)、岩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已经查明;对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特性、水和土的腐蚀性等重要的岩土工程问题已经正确评价;针对不同的不良地质已做专门勘察,并提供整治的方案、建议;

2.勘探孔的数量、间距、类型和深度满足设计文件对地基均匀性评价、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计算的需要,控制性勘探孔根据最长桩方案确定。原位测试勘探孔的数量,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应满足勘探孔总数量中的比例要求。原状土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数量满足岩土工程评价的要求,且不少于规范的最小数量要求; 

3.岩土工程勘察文件中的抗震设防内容已经明确且判定合理;

4.场地内存在岩溶、滑坡、泥石流、湿陷性土、盐渍岩土、污染土、软土、新近厚填土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区段时,已针对不同的不良地质做专门勘察,并提供整治的方案、建议。

5.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规范,电子图件和纸质资料一致;

6.送审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内容完整;

7.今后确需补勘的,承诺相关数据材料亦符合上述要求;

8.本项目与我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相符,单位和注册人员及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9.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责令改正、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勘察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我单位知晓并认可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不要求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批前审查。如因勘察原因造成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诺无条件配合主管部门实施整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与勘察单位自行解决。

我单位保证不对项目勘察单位提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要求。

建设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县建设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各执一份。

善建发〔2019〕110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