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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的意见》(嘉政办发〔2017〕51号)和《关于推进嘉善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善委发〔2019〕1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实施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引进一批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引领教育发展能力的教育领军人才和教育名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升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学校及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人才引进 (一)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根据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引进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较高教育理论水平且能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优秀教师和校长,引进和吸纳一批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人才。加大引进国家级教育专业人才、省特级教师、学科竞赛金牌教练、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力度。 (二)精准确定人才引进范围。在教育管理创新、课程和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开发等领域,按照人才类别层次、职称荣誉、成果、紧缺程度等条件和要求,编制《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创新人才引进办法。通过积极上门沟通,主动引才,组织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方式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引进符合条件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对招聘符合《目录》的人才,经批准可采取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对职业教育急需的部分特殊专业技能人才,采用柔性聘用的方式灵活使用。 三、人才培育 (一)实施教育高层次人才梯次培养。建立“县学科带头人-县名师(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名校长)-市教育领军人才-市教育名家-省特级教师、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梯次培养架构,按层级定位明确标准,实行分层培养、分类培育,形成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和梯次培育格局。 (二)建立教育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海外提升计划”,深入推进教育“沪杭同城”战略,优化“名师工作室”制度,进一步拓展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平台和成长渠道,鼓励在职教师学历提升。 (三)支持教育高层次人才提升能力。鼓励高层次人才与国内外教育名家结对,择优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名师研修基地等进修深造,依托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引导各类学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在师资培训、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出版有重要学术价值著作,鼓励学科团队在课程研发、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四、人才激励 (一)完善教育高层次人才编制和职称评聘政策。优化教师编制资源配置,学校编制优先用于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学校空余编制不足时,由教育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全县教师编制总数内统筹调剂,用于引进教育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对引进的A、B类人才,经充分评估后,可单独确定个人收入政策。 (二)完善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A、B、C、D、E类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分五年兑现,奖励对象到岗每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兑现2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须在获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兑现。奖励对象不再享受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及名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三)完善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的省特级教师,市教育名家和教育领军人才,省、市、县名师(名校长),省、市教坛新秀,市、县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各类人才奖励,并对国家、省、市优秀科研成果获得者给予奖励。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录》由县教育局制定并公布。
关于印发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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