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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2 17:43 浏览次数: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0〕16号)《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嘉善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善教基〔2020〕(56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现制定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新生入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取得户籍;

2.上满三年合法幼儿园大班毕业;

3.符合本县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条件。

(二)七年级新生必须符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

2.符合本县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报名方式

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每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学区内(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也允许在选择公办学校的同时再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关于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

2020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2020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二)招生类别与录取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共分为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政策生六个类别,当前五类登记人数超过当年度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实施“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以下简称“两优先、两排序”)分批次按条件录取新生。

1.学区内户籍生

学生本人持有本县学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的,即可认定为学区内户籍生。

当学区内户籍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2.本县户籍房产生

学生本人是学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的,即可认定为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父母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除需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学生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父母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除需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其他形式落户生

学生本人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亲友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的,即可认定为其他形式落户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除需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此类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学生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该类学生的入学按《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文件执行,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的镇(街道)申请办理《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

学生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必须是积分办理所在镇或街道的学校)进行预登记。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有积分的,按积分高的一方计算;当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时,根据其“基本情况”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基本情况”分值再次并列时,按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未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其他公办学校面向积分生的第二轮招生或慈山教育集团的招生。

验证注册时需提交积分卡、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大班的《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小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政策生

虽非学区户籍,但符合我县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年级新生,即为政策许可生(简称政策生)。

具体办理办法详见《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附件4)。政策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向各校下达招生名额。有关学生家长到校报到,除须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县教育局签发的准入单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此三类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3日(周六)至6月22日(周一)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学区内公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学校于7月10日(周五)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7月11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三类名单于7月12日(周日)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1)登记时间。此两类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4日(周二)至7月17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本区域内1所公办学校(这两类学生在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区域实施统筹招生),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学校于7月18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7月19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7月20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3)第二轮登记补录。第一轮未录取的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在7月22日(周二)至7月24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公办学校。学校于7月25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7月26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4)备案。第二轮补录的公办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7月27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3.政策生

分两次注册报到。第一次,与学区内户籍生同时注册报到;第二次,8月15日注册报名。相关家长须在规定报到日期之前办理相关的入学证件。

所有公办招生学校注册验证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四)其他相关规定

1.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①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年仍允许在原协议学区或新划学区学校任选。

②户籍在惠民街道阳光社区、毛家社区、枫南村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善四中和嘉善五中任选。

③户籍在魏塘街道魏中村南桥片(原南桥村)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在杜鹃小学和里泽中心学校任选。

2.罗星街道星河社区、亭桥村、马家桥村及白水塘河以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内未划分社区的住宅小区的符合前三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根据以上报名时间段一年级暂时在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进行预登记,七年级暂时在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3.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学区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占有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4.年满6周岁儿童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家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学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学区学校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5.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持证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持证儿童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中度智障持证儿童到县培智学校报名入学(具体见招生简章),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6.2020年7月1日至8月15日间户籍迁移到城区三街道的起始年级家庭户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规定,但可由相应学区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日报县教育局(逾期的新生可以直接到县教育局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资源情况在全县公办学校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

嘉善县泗洲中学(七年级)、嘉善新世纪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嘉善县上海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七年级)。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嘉善县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嘉善县的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或持有在嘉善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学生本人具有本县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学籍;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本县有关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子女。

(三)优待对象

1.政策生

(1)根据《嘉善县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善教基〔2019〕67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子女;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以上四类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在履行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审查后,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2.直升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且申请本校初中部就读的新生。

(四)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政策生与直升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条件的政策生在6月20日(周六)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直升生在6月13日(周六)至6月20日(周六)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向报名系统内本校初中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验证录取。学校审核材料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政策生并报县教育局审查。政策生和直升生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24日(周三)录取,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6月25日(周四)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6月26日(周五)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电脑派位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其它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3日(周六)至6月22日(周一)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民办学校于7月2日(周四)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一次性全部录取,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7月4日(周六)前家长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确认,未选择视为确认。7月7日(周二)完成补录取,家长和学生7月11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3)录取程序

①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③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原来报名公办学校相对应批次进行录取或参加其他民办学校预登记。

(4)备案。学校将审核录取通过的名单于7月12日(周日)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5)第二轮补报。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开展第二轮招生工作。在嘉善办理居住登记信息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7月21日(周二)起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学校完成录取后,家长和学生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五)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在县教育局指导下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于6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基教科审批。招生信息在“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等平台公布。

五、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招生

(一)招生学校

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慈山一小、慈山四小。

(二)报名条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本县新居民积分或在我县已办理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登记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27日(周一)至7月30日(周四)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慈山教育集团内的1所小学,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四)验证录取

学校于7月31日(周五)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8月2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慈善教育集团各小学将本校录取名单于8月3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录取原则

实施“分批录取,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当招生学校凭积分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招生学校凭《浙江省居住证》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浙江省居住证》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六、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与班额

(一)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各公办民办学校和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的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另行下发相关通知。

(二)各公办学校面向新居民子女学生的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确定并下达,7月13日由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

(三)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七、在校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

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我县住宅房产将子女户籍迁入我县,从县外学校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全国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提出就读申请。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核准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就读,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及加盖公章。家长凭转学申请表到原就读学校和双方教育局(县内转学的只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转学手续齐全后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在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上提出转学申请并将有关材料上交基教科。如城区学区学校对应年段学位已满,由学区学校登记审核汇总,登记时间统一为7月11日和8月15日两次,相关信息8月1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转学(含跨学区转学)原则上应在暑期进行,并在学期初两周内将手续办理完毕。无特殊原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并确定招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招生方案6月8日前通过钉钉发至县教育局基教科周峰老师处备案。学校应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公开招生信息,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加强政策宣讲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县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89102660、89102521、89102522、89102520、89102525、84025643。

(二)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并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84022837。

本办法解释权归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2.2020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3.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及申办流程

嘉善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1:

2020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学  校

招生区域(社区、村)

嘉善县实验小学(北校区)

玉兰社区油车港河以西部分  晋阳社区  小东门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西部分

嘉善县实验小学(南校区)

新联社区  绿洲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南及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南及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南及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

谈公社区  日晖社区  柳洲社区  玉兰社区油车港河以东部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北及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北及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

新洲社区  星辰社区  和合社区世纪大道以南部分鑫锋村

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吴镇小学

瓶山社区  南门社区  子胥社区  城南社区

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硕士小学

中山社区  浒弄社区  西门社区  镇北社区

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泗洲小学

泗洲社区  江南社区  和合社区世纪大道以北部分  城西社区  厍浜村

嘉善县杜鹃小学

解放社区  嘉辰社区  香山社区  金嘉社区  城桥社区  城东社区  车站社区  西项社区  国庆村

嘉善县城西小学

庄港社区  南北暑村  梁桥村  长秀村  三里桥村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

魏中村  里泽村  智果村  中寒圩村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

嘉湖社区  惠丰社区

嘉善县枫南小学

网埭港村  虹桥村  枫南村

嘉善县惠民小学

阳光社区  惠园社区  毛家社区  横泾桥社区  张汇社区  张泾汇社区  优家村  惠通村  曙光村

嘉善县大通小学

大通村   大泖村  新润村

嘉善县车站路小学

县城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嘉善籍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嘉善县培智学校

县内持证户籍智障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各镇小学

原各镇辖区范围学区进行招生


附件2:

2020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学  校

招生区域(社区、村)

嘉善县实验中学

晋阳社区  南门社区  子胥社区  绿洲社区  江南社区  泗洲社区  新洲社区  星河社区  星辰社区  城南社区  和合社区  城西社区  厍浜村  鑫锋村  亭桥村  马家桥村

嘉善县第一中学

瓶山社区  谈公社区  小东门社区  中山社区  浒弄社区  西门社区  镇北社区  车站社区  庄港社区  国庆村  南北暑村  梁桥村  长秀村  三里桥村

嘉善县第四中学

柳洲社区  玉兰社区  日晖社区  解放社区  嘉辰社区  香山社区  金嘉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西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城桥社区  城东社区  西项社区  智果村  中寒圩村  魏中村  里泽村  虹桥村  网埭港村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

新联社区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柳洲公园以南部分  嘉湖社区  惠丰社区

嘉善五中

横泾桥社区  张汇社区  张泾汇社区  优家村  惠通村  曙光村  大泖村  大通村  新润村  阳光社区  惠园社区  毛家社区  枫南村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

魏塘、罗星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嘉善籍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各镇初中

原各镇辖区范围施教区进行招生

附件3:

2020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

一、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1.县人社人才部门引进人才子女;

2.驻嘉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

3.外商投资企业主子女、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4.台商和台籍员工子女,侨胞子女;

5.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子女;

6.“外商直通卡”持卡人子女;

7.嘉善县领军人才,“金卡”持证人子女,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审核认定并颁发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生活绿卡”)子女;

8.海外高层次人才(具备省公安厅监制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子女;

9.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相关人员的子女〔一是投资在5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含投资者)子女;二是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子女;三是企业聘请的具有副高、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子女〕。

10.其他类政策生按原规定执行。

二、政策类学生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家长书面入学申请;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插班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当年度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台胞须出具台胞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等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聘任文件、聘书或聘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技术人才和台企高级技术骨干还需提供相关技术证书;

6.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驻嘉善现役军人县由人武部出具,人才引进和当年度军转干部由县人社局出具,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外商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由县开发区或街道出具,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由县台办出具,县农商城经营户由县城投集团出具,县木雕城经营户由县木雕城出具)或有关有效证件(直通卡、嘉善县领军人才“金卡”、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生活绿卡、浙江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政策类学生办理流程

个人或单位---→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基教科咨询---→向县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材料---→县教育局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由基教科根据学校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并报分管领导核准---→基教科开具有关联系入学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到(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到学校报到时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转学申请表),表中须有原就读学校签署“同意转出”及盖章)

四、主管部门集中办理要求

1.指定专门科室专人办理;

2.收集相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并进行初审;

3.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张见后);

4.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政策类学生申请安排入学登记表填写汇总相关信息并按每个申请人按顺序整理好材料;

5.材料于6月2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基教科。

主管部门证明样张:

证      明

县教育局:

×××同志为我县×××单位×××,担任×××职务,属于××类(指政策类型),该同志子女×××已在×××学校读完×××年级,现要求到×××学校就读×××年级,希望贵局给予安排。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盖章

2020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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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信访局,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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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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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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