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们关注到“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已超过十年,在这次人才新政调整中有什么新的变化吗?(县人力社保局局长吴暄回答) 答:这次“祥符英才”人才新政对“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调整针对的创业人才项目,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对新入选的创业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再次大幅提升,新设A+和D类项目,A+项目最高给予1200万元资助;二是对D类创业人才项目建立快评机制,缩短优质人才项目的评选和落地周期;三是调整创业项目资金的拨付期次,从三期(40%、30%、30%)调整为两期(50%、50%)。 问题二:一段时期,“产业部门不抓人才,人才部门不抓产业”的“两张皮”现象,也一度成为各地困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难题。嘉善如何在产业与人才的之间寻求平衡,实现产业与人才的精准匹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润纯回答) 答:产才融合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也是产业向高端迈进的必然。针对这位记者朋友提的问题,嘉善“祥符英才”计划也明确提出加大重点产业领域引育力度,就是要找到人才与产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凝聚起人才部门与产业部门的“最大合力”。一方面,我们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嘉善县推进重大项目人才特殊支持政策操作办法》,对在我县实际投资的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和总投资超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可推荐不多于3名团队核心成员或技术骨干,参照享受市级高端人才相应的政策待遇。(这里我补充介绍下,我们市级高端人才可申领面值60万元的“企业人才住房券”,还可享受8折购买120平方米的人才福利房。)另一方面,今年嘉善新成立长三角(嘉善)招商引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手段,组建专业、高效的招商招才队伍,招商招才同步进行。 问题三:我们关注到去年嘉善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108家,创历史新高,今年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83家,再创历史新高,请问嘉善科技新政在培育科技企业上有哪些政策?(科技局副局长王海峰回答) 答: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县科技企业培育的关注。创新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累计培育科技型企业已经突破1000家,目前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8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26家,这次的科技新政突出了企业科技生命全周期的扶持,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补助2万元,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可补助5万元,成功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补助40万元,另外对于研发投入多、占比高的企业也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经费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每年最高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 问题四:社会对于技能人才发展越来越重视,刚刚人才部门的领导介绍中也提到了巩固“塔基”,那么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嘉善在技能人才引育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吗?(县人力社保局局长吴暄回答) 答:为响应国家、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我们在技能人才引育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出台了一些新政策,下面重点介绍三项:一是创新性出台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政策,对新引育的高级技师、技师及新引进的高级工分别给予每年2万、1万、5000元的岗位津贴,连续津贴不超过3年;二是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培养技能人才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三是大幅度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工种和等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从原先的500至3000元提高到1000至5500元。 问题五:请问这次发布的股权投资新政中对股权投资机构入驻嘉善有哪些具体的扶持政策?(县府办(金融办)主任、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俞建强回答) 答:《若干意见》对在嘉善县注册并经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实际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主要从三大方面给予扶持政策:一是对股权投资机自身的扶持,如对股权投资机构涉及的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补贴,对股权投资机构和高管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为标准分别给予80%奖励;二是对股权投资带动项目落地的扶持,如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我县的企业和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引入我县并落户的投资项目按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三是在与政府产业基金合作方面给予了通道便利,如在资本投入、运作规则、利益分配和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 问题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要引进高水平的研究型机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嘉善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这些方面在本次的科技新政有哪些具体举措。(科技局副局长王海峰回答)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也是紧紧按照示范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科技新政的。 首先,在引进高水平创新载体方面。本次新政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补助。特别重大的创新载体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其次,在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方面,新政除了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待遇外。同时,对县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县设立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自实际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对企业实缴所得税税负超过15%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此外,新政还明确支持科技创新券在示范区域内通用通兑。目前我们已与上海300多家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大专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去年,我们企业使用到上海载体的科技创新券达316万。下一步,我们也将与青浦、吴江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券在示范区域内通用通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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