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使全体考生明确2021年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合理填报志愿,并进一步规范高中段招生行为,顺利完成今年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任务,特研究制订了《2021年嘉善县高中招生方案》、《关于规范2021年高中段招生行为的暂行规定》、《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和《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升学目标汇总表》,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1年嘉善县高中招生方案 2.关于规范2021年高中段招生行为的暂行规定 3.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4.2021年嘉善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5.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升学目标汇总表 6.嘉善县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 7.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花名册
嘉善县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2021年嘉善县高中招生方案 一、全年招生总规划 今年本县户籍初三毕业生共2761人,符合条件的非嘉善籍初三毕业生1072人,合计3833人,按98.6%升学率,高中升学人数3780人(在善就读的不符合条件的省外户籍学生,由于流动性太大,未统计在内)。根据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2021年规划全县普高学校招收1930名,职业类学校招收1850名(含长三角地区职业类招生),普职比为1.04:1。具体规划如下: 招 生 学 校 | 招生 总数 | 中考前 招生 | 中考后招生 | 备 注 | 1批次 | 3批次 | 高级中学 | 580 | 380 | 200 |
| (1)中考前定向分配生招生380人; (2)1批200人中含艺术特长生10人,体育特长生4人,信息学特长生5人。 | 第二高级中学 | 580 | 290 | 290 |
| (1)中考前定向分配生招生290人;(2)1批290人中含体育特长生16人,科技特长生4人,美术特长生8人。 | 嘉善中学 | 770 | 385 | 385 |
| (1)中考前定向分配生385人,其中高水平美院人才培养定向分配生45人,普通定向分配生340人; (2)1批385人中含体育特长生15人,艺术特长生7人(音乐5人、舞蹈2人)。 | 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 | 900 |
| 490 | 370 | (1)第1批中,中本一体化30人(面向全市),高职预科班300人,嘉善技师学院(筹)技师类160人; (2)第2批中,面向青浦、吴江40人; (3)第3批中,嘉善技师学院(筹)高级工类240人,中高职一体化类专业130人。 | 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 950 |
| 410 | 490 | (1)第1批中,高职预科班410人(含普职融通班50人); (2)第2批中,面向青浦、吴江50人; (3)第3批中,中高职一体化类、中职类专业490人。 | 合计 | 3780 | 1055 | 1775 |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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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划中嘉善高级中学、嘉善第二高级中学、嘉善中学定向分配生招生按《2021年嘉善县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中考后招生办法 (一)批次划分,共分三大批次。 1.第一批次包括: (1)嘉善高级中学; (2)嘉善第二高级中学; (3)嘉善中学; (4)嘉善中专高职预科班; (5)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高职预科班(含普职融通班); (6)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技师类。 2.第二批次包括: (1)上海青浦区职业学校; (2)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3)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 (4)江苏省苏州丝绸中等专业学校。 3.第三批次包括: (1)嘉善中专(嘉善技师学院(筹))高级工类; (2)嘉善中专中高职一体化类专业; (3)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中高职一体化类、中职类专业。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今年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总体上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至第三批,填报志愿均在中考结束之后中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 已被嘉善高级中学提前定向分配生招生预录取的学生中考结束之后中考成绩公布之前不用填报志愿。 已被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预录取的学生,同样需填报志愿,若被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正式录取,中考后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 2.中考志愿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高中段招生规划自主填报,考生可选择只填报一个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满所有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各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3.今年我县中考考生分数卡的总分包括学科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和加分。学科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科学(满分160分)、社会·思品(满分70分),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满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值3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值为20分。加分为政策类加分,具体按《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附件3)办理。 4.各批次的录取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每一批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第一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当总分出现并列分数时,按中考学科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学科考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学科顺序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各校录取名额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5.就读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外县籍本省考生、外省籍符合《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县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善教基〔2013〕62号)和《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县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善教基〔2014〕27号)文件中录取资格条件的考生,列入今年我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其录取分数、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与本县同类考生相同。 三、今年各类高中段学校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具体见《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招生手册》。 (二)收费办法 1.高中学校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按学期收取; 2.关于免费及资助政策,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上级有关部门文件。 其中就读于中等职业(职高)类学校,并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全额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并对高一、高二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其它 1.本次高中段录取工作由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按计算机程序统一进行。各招生学校从教育局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录取名单后,负责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2.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本方案精神,负责编制《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须知》和《嘉善县高中段学校2021年招生规划表》(中考后),并按规定要求各初中学校发给每位考生。 3.本方案解释权归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2: 关于规范2021年高中段招生行为的 暂 行 规 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中段招生行为,确保今年初升高98.6%和普职大体相当目标的顺利实现,保证高中招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暂行规定。 一、招生责任 (一)高中招生学校 1.按县教育局要求,确保规划招生任务的完成。 2.通过规定的方式,为各初中生源学校及考生,及时准确提供本校招生信息,做好必要的咨询服务工作。 3.招生期间,教育好本校教职工,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教育系统、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初中生源学校责任 1.按教育局要求,确保本校规划升学目标的落实。 2.采用合适方式,及时、准确、充分地将教育局招生政策和各高中段学校的招生信息传达给考生及其家长。 3.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为其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其录取自己愿意就读和适合就读的学校提供有益帮助。 4.在招生期间,教育好本校教职工,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教育系统、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5.经过批准,可以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宣传提供必要的帮助。 6.为县外来善招生学校(经县教育局允许),准备醒目公告栏,张贴经县教育局审批的招生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学生发放招生资料。 二、招生纪律 (一)高中招生学校(包括县外招生学校) 1.不得散布虚假招生信息,凡向学生、家长、社会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准(盖章)。 2.未经教育局许可,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作招生宣传。如有到初中学校招生宣传必要,应向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对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自律作出书面承诺,经教育局书面批准方可。 3.高中招生期间,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召开初中学校校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进行招生宣传。 4.不得许诺违反规定的减免学费或预收学费,否则招生无效。 5.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 6.严禁请客送礼、组织旅游、支付回扣等不正之风。 7.在中考结束后分数公布前,严禁各校擅自发布本校录取估分线,擅自向初中考生发放志愿单,以免误导考生的志愿填报。 8.已经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招生程序被某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未经录取学校书面同意,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书面备案,不得擅自录取,否则不予学籍注册。 9.已经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招生程序录取的学生,录取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二)初中生源学校 1.未经批准不得向考生及其家长擅自发放教育局统一印制的《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招生手册》以外的任何招生学校的书面宣传资料。 2.不得在学校张贴或向考生发布未经教育局审批的县外招生学校的招生信息。 3.不得对招生学校厚此薄彼。 4.不得擅自参加任何未经批准的招生活动。 5.不得为任何招生学校组织未经批准的招生活动,提供未经批准的宣传帮助。 6.严禁违背考生意愿,强制考生选报志愿;严禁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故意误导考生。 7.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接受招生学校请客送礼、组织旅游、支付回扣等不正之风。 今年本县高中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中招生学校和初中生源学校要全力以赴,周密部署,措施到位,落实责任。教育局将全力做好指导、协调、督查、服务工作。 1.负责制定好2021年高中招生规划和招生方案,统筹安排招生工作。 2.负责分解升学责任目标,对初中段学校提出升学目标、要求,制订奖励措施。 3.负责拟定并下发2021年高中段规范招生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保证招生工作的有序运作。 4.根据高中招生学校提供的资料,负责统一编制《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招生手册》。 5.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要求,为其组织至少一次大型招生动员会议。 6.由基教科负责对本县高中段普高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进行审批,由职成教科负责对本县高中段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进行审批,为考生及其家长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 7.由职成教科负责对县外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资料进行审批,并提供准招批文。 8.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招生违规举报。教育局将根据举报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9.由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招生咨询服务,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附件3: 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规范高中段招生加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高中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一、加分对象和范围 在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届考生实行加分,加分计入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三、加分申报要求与办法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加分考生申请表,由学校汇总后于5月27日向嘉善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也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由考试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进行验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考生身份除出具有关身份有效证件之外还必须由县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书面证明;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的加分必须由县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的分别由县级以上公安局和民政局出具书面证明,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的对象,由军分区政治部出具书面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的对象,由市综合性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出具书面证明。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各学校在上报前将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监督。 请各初中学校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加分政策的宣传工作;恳请社会严格监督相关个人、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加分结果和加分程序。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4025643、89102550,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高中段学校可以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 本细则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4: 2021年嘉善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普通高中学校可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自主招生计划,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予以核准后方可实施招生。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实施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 2.招生对象:主要是体育、文学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才能的发展潜质的符合我县普通高中入学条件的初中毕业学生。 3.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计划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色班原则上不超过15%。 4.招生要求:自主招生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标准明确、过程规范、结果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校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5.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招生类别(项目)、计划数(含总数和各项目人数)、报名条件,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时间、内容、方式、成绩评定办法,录取规则(包括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在录取总分中的权重占比等)。 6.录取原则:特长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考生先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志愿,参加中考后,列入统一招生,按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特色招生可以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和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择优录取。 7.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方案。5月20日前,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各招生学校公布。 ——学校组织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所高中学校报名,若重复报名将取消该学生参加特长生测试资格。各学校于5月27日前将名单汇总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进行特长测试。特长生(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测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进行,特长测试时间统一为5月29日(周六)、5月30日(周日)两天。 ——确定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根据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学校按最多不超过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数的2倍(具体比例由学校在招生方案中确定并公布)确定入围名单。招生学校于6月4日前同时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在各招生学校公示。 ——进行统一录取。根据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方案,按照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情况在中考后进行统一录取。 8.纪律要求 参加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的学生只能是各学校上报名单中的学生,临时加测无效。特长(特色班)测试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同时由学校邀请行风监督员、家委会代表、社区代表等不少于3人参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招生方案公开、测试过程公开、入围名单和录取结果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5: 2021年嘉善县高中段升学目标汇总表 序 号 | 学 校 | 今年初三户籍学生数 | 2020年升学率(%)目标 | 2020年升学率(%)目标完成数 | 2021年升学率(%)目标 | 2021年高中新生入学数 | 1 | 嘉善一中 | 301 | 99 | 99.1 | 99.1 | 298 | 2 | 嘉善四中 | 627 | 99 | 99 | 99.1 | 621 | 3 | 泗洲中学 | 349 | 99 | 98.9 | 99.4 | 347 | 4 | 实验中学 | 340 | 99 | 99.0 | 99.1 | 336 | 5 | 浙师大附校 | 322 | 99 | 100.0 | 99.2 | 319 | 6 | 嘉善五中 | 76 | 98.3 | 97.1 | 98.3 | 74 | 7 | 嘉善三中 | 99 | 95 | 98.2 | 96 | 95 | 8 | 大云中心学校 | 88 | 98.3 | 98.7 | 98.3 | 86 | 9 | 干窑中学 | 109 | 98.3 | 97.9 | 98.3 | 107 | 10 | 姚庄中心学校 | 72 | 98 | 97.4 | 98 | 70 | 11 | 丁栅中心学校 | 65 | 97.5 | 97.1 | 97.5 | 63 | 12 | 陶庄中学 | 61 | 98 | 97.3 | 98 | 59 | 13 | 天凝中学 | 161 | 98.3 | 98.0 | 98.3 | 158 | 14 | 里泽中心学校 | 9 | 100 | 100.0 | 100 | 9 | 15 | 新世纪学校 | 82 | 98.5 | 98.2 | 98.5 | 81 |
| 合 计 | 2761 | 98.5 | 98.7 | 98.62 | 2723 |
注:以上升学目标为户籍指标
附件6: 嘉善县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 区 毕业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 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中考报名序号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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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优待)条件(考生身份类别) |
| 加分(优待)内容 |
|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确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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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相关部门”指军分区政治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市(县)公安局、市(县)民政局、市(县)委组织部、市(县)人社局、市(县)台办、侨办等,此表一式四份,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各一份。5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送学校。
附件7: 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花名册 学校: 第 页 共 页 编 号 | 报名序号 | 姓 名 | 加 分 项 目 | 加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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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人: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 | 年 月 日 | 注:此表要求交一份电子稿,一份打印稿。5月27日当天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县教育考试管理服务中心。 |
━━━━━━━━━━━━━━━━━━━━━━━━━━━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 嘉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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