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经党委研究决定: 马军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兼招商一局局长(正股)职务; 张字溢同志任党建办主任,免去其人大办主任职务; 严浩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钟良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局长; 齐学习同志任生态环境办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李炜骏同志任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局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团委副书记职务; 任喜忠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其社会治理局副局长职务; 江震中同志任人武部副部长,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正股)职务; 俞萍同志任人大办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正股)、妇联主席职务; 殷国英同志任工会专职副主席,免去其社会治理局局长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应急管理办副主任(正股)、妇联副主席职务; 陆献慧同志任妇联主席、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蒋殷超同志任科协秘书长兼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招商服务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金晓同志任团委书记兼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志刚同志任社会治理局副局长; 胡丽青同志任社会治理局(法制室)副局长(副主任)、妇联副主席; 曹咏梅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石秀良同志任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科协副秘书长,免去其科技人才办主任、科协秘书长职务; 陈俊同志任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招商一局副局长职务; 柴永杰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周志南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汪标同志任社会治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飞同志任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维娟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妇联副主席; 张莉同志任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总工会专职副主席、妇联副主席职务; 史伟伟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钱晶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免去张希根同志的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佩冬同志的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正股)职务; 免去田秀琴同志的招商服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兼“两镇一园”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悦佳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安娜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钱神晓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善经惠党〔2021〕91号关于马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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