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站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的监督,督促社区干部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监督每项招投标项目,确保工作到位,罗星街道以李家社区为试点,推行建设项目“三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阳光运行。 一是实行招投标监管。微型工程项目可由社区班子联席监察联络站成员会议决议直接提出初步实施方案,同时形成书面决议,并将决议结果3日。所有项目建设方案须提交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及备案存档。项目若涉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管。监察联络站每月不定期对建设项目全程监督并参与中途验收,及时向社区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凡质量监督措施不齐全的,一律不予验收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后,社区组织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察联络站成员等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确认结算清单。对于建设项目,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管工作,竣工验收后,对整个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实行项目档案监管。社区应在监察联络站的监管下,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管理模式建立社区建设工程档案,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核查。小型工程项目应当归档的资料包括各类方案、各类会议记录、工程预算、合同或协议、立项文本、变更资料、验收记录、决算资料、审计资料等。 通过建设项目“三监管”,规范了社区建设项目管理,从制度上杜绝了党员干部插手项目建设,减少了违规违纪案件的现象发生,对社区各类建设项目落实了全方位监督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