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善政办发〔2021〕39号》,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决定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农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上行和市场运营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板块进行县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嘉善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 二、验收项目及进度 (一)农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上行和市场运营体系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体安排 | 阶段验收绩效目标 | 总体预算 | 1 | 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 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建设提升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专业运营团队;整合、优化和提升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数字服务系统;培育和孵化一批电商企业、主播和品牌;组织各类资源对接、论坛、创业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 初步建成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成3个乡镇和10个村级电商服务样板示范点的改造提升;启动数字化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组织至少1场资源对接活动、论坛等活动。 | ①建成集产品展示体验、农残检测、公共直播、企业培育、品牌孵化、实操培训、包装设计、资源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③建成至少3个乡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示范站、10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样板示范点,拓展站点服务功能; ④建成一站式数字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在线申报及服务资源获取、电商大数据服务、电商公共服务网点数字化标记等功能。 ⑤建设运营嘉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宣传体系,公众号每月更新不少于3次; ⑥拍摄项目短视频不少于20个,总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宣传报道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省级2篇,市级3篇。 | 150万元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体安排 | 阶段验收绩效目标 | 总体预算 | 2 | 农产品上行和市场运营体系 | 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 | 培育一批适应电商发展的经营主体,带动农产品上行。 | 培育提升农产品网店6家。 | ①积极搭建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培育一批适应电商发展的经营主体。针对粮油、蔬菜、水果、水产、花卉等优选农产品开展提升改造,积极挖掘、开发嘉善区域内特色小吃、糕点等地方特产以及手工艺品等,培育提升农产品网店不少于6家,提升后销量提升50%; ②建设农村电商公社之家,吸引农创客主体及电商类相关企业集中入驻或挂牌6家; ③提供农产品“共享车间”3000平方以上; ④培育高附加值本地农产品3个。 | 200万元 | 优化农产品上行网络 | 农产品线下销售渠道体系建设;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建设;农产品新零售渠道建设;主办和参与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 完成10个农产品线下销售网点的建设;建立至少3家OTO体验店;开发建设至少2种以上线上销售渠道;组织各类直播带货和产销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建立电商产业大数据分析系统。 | ①通过设立专柜、建设连锁店、线下提货点等方式,建设不少于10个农产品线下销售网点; ②对接至少2家主要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初步建立覆盖网店、直播、小程序、社区拼团等方式的线上销售渠道体系; | 150万元 |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及运营推广 | 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开发、标准体系建设及包装设计;区域公用品牌线上线下样板店建设;区域公用品牌上下游授权合作伙伴拓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活动组织。 | 2022年3月底前:开设1个区域公用品牌网店,设立至少1个线下旗舰店;研发至少10个农产品网货产品、3款区域公用品牌包装设计;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合作企业新增5家;组织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不少于1场。 | ①开设1个区域公用品牌网店,设立至少1个100平以上的线下旗舰店; ②在农旅景区、民宿、农贸市场、社区等建立3家OTO体验店。 ③建立农产品网货数据库,研发至少10个网货产品,形成嘉善农特产品网销调研报告; ③研发设计至少3款区域公用品牌包装设计; ④建立5个农产品供应链标准体系,包括种植、选品、质量、包装、溯源标准; ⑤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合作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合作伙伴新增5家; ⑥主办、协办和参办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不少于1场; ⑦开通宣传“银加善”区域公用品牌的电商农产品新媒体渠道,通过微信、微博、百度、抖音、快手等宣传推广,策划并拍摄区域公用品牌系列宣传短视频1套; ⑧项目期内发布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新闻通稿不少于2篇。 | 150万元 | 加强农产品品质监管 | 开发嘉善农产品溯源体系,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查询展示等设施设备。 | 2022年3月底前建设1套嘉善农产品溯源体系。将不少于10家嘉善本地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纳入溯源体系。 | 建设1套嘉善农产品溯源体系,将不少于10家嘉善本地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纳入溯源体系,拍摄原产地溯源视频10个。 | 50万元 |
(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体安排 | 阶段验收绩效目标 | 总体预算 | 3 |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县级物流共配中心 | 升级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共同配送,着力提升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 完成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方案,至少3家物流快递企业参与共配体系建设;建设1套农村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完成共同配送设备、车辆的购置。 | 建设1个县级物流共配中心,整合快递物流、农业合作社等资源,累计整合物流快递企业不少于3家,同时具备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完成1套农村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打造集订单管理、车辆跟踪、货物查询跟踪、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物流综合体系。 | 75万 | 推进电商服务站(点)功能提升 | 拓展现有村级服务站(点)功能,助力服务站(点)盈利水平稳步提高。 | 打造10-12个电商服务站点示范标杆; | 拓展农村电商服务站收寄快递、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农产品代购代销、生活缴费、福利彩票等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站多能”,站点经营持续性显著提高;实现快递进村通达率100%;配备物流信息系统,推进站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农村电商样板服务站点10-12个。 | 75万 |
三、验收标准 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善政办发〔2021〕39号)、《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办法》(善农商[2020]1号)、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采购合同和补充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四、参与验收的部门人员 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管局、县交通局、嘉善嘉恒会计师事务所。 五、验收安排 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8:30开始,时间一天) 地址:嘉善县商务局428会议室(嘉善大道1589号)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填写附件1人员名单于8月25日下班前反馈至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人:张敏芳;联系电话:84221269。 2.请参与验收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拟参加人员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曾出市乘坐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或其他任何疑似的情况,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行程卡带(*)星号人员须持有核酸阴性证明,且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 附件1 参加人员回执 附件2《验收申请单》 附件3《验收确认单》 附件4《验收修订意见表》 嘉善县商务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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