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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原规模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1-13 10:19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原规模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洪峰路158

建设规模:因通苏嘉甬高铁项目在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内穿越,需原规模搬迁至现有厂区西侧,新征地57.2亩,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9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备)和1×21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原锅炉总容量390t/h、总装机容量33MW规模不变,原厂区建筑及设备全部报废拆除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1 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1

洪福村

居民

E

750m

2

洪南村

居民

SE

1500m

3

长丰村

居民

SE

2800m

4

翁村村

居民

S

2500m

5

东方红村

居民

SW

1000m

6

欣杨村

居民

SW

2700m

7

东顺村

居民

W

70m

8

天凝村

居民

W

1400m

9

凝南村

居民

W

2800m

10

马塔塘村

居民

N

900m

11

联谊村

居民

N

1900m

12

洪溪村

居民

NE

1150m

13

三发村

居民

NE

2300m

14

镇东村

居民

NE

2550m

15

南星村

居民

NW

3000m

16

蒋村

居民

NW

3000m

17

天凝中学

师生

S

660m

18

天凝小学

师生

NW

1650m

19

洪溪小学

师生

NE

2000m

20

天凝镇卫生院

医院

SW

900m

21

天成小区

居民

W

840m

22

天凝金水湾

居民

W

860m

23

凝溪花苑

居民

SW

1070m

24

凝溪景苑

居民

SW

950m

25

北辰金邸

居民

SW

1000m

26

源著溪苑

居民

SW

84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下,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SO2NO2PM10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TSPHg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H3的短期叠加浓度均符合J2.2-2018附录D限值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本项目产生废水大部分均可实现厂区内利用,少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嘉善洪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地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只要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不会恶化周边地下水水质,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对固废实行分类处置和规范化管理,处置去向符合环保要求,能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5、声环境。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4类功能区标准

6、环境风险。根据同类企业的运行经验,本项目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概率不大,只要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做好防范措施等,其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工艺 +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管束除尘器”治理后能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灰库、渣库、破碎楼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大部分可回用于生产,不排放,仅排放少量酸碱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送嘉善洪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最终达标排放。

5地下水;厂区按照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采取防腐和防渗措施等防治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项目设置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环评分析,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则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满足各项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其他部门审批要求以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环评简本查阅和补充信息索取

本轮公示期间,您可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简本,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边村、社区等。

主要事项:(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地点在项目周边村庄,以张贴公告方式进行。

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Email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映。反映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至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1113日~20231127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联系。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洪峰路158号   联系电话:13967308189/张经理

环评单位:浙江凯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68799905/

当地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联系电话:0573-84228416      

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传真:0571-28869121

十一、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信息发布单位:嘉善县洪峰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13


信息来源: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