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关于印发<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通知》(应急管理部,2022.2)、《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安委[2020]10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9号等文件对化工园区有一系列规定及要求。 2020年12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85号)认定嘉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为合格化工园区。目前,一是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并非整体为化工集聚区,化工集聚区只是开发区的一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必须明确化工集聚区四至范围、安全控制线范围等;二是嘉兴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嘉善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更新出台,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及化工集聚区空间布局有所调整;三是化工集聚区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此,需要编制化工集聚区安全发展规划,以进一步厘清经济开发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总体思路,合理优化化工行业空间布局,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化工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确保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规划依据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2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81号 2、行政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订)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653号令修订)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3、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2.26)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5)《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 4、部门规章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订)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令、89号令修订)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5、部委规范性文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3)《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第49号令修订) (5)《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 (6)《关于印发<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应急危化二[2021]1号 (7)《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8)《关于印发<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通知》应急管理部(2022.2) (9)《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2〕5号 6、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2)《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54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 (5)《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全省县域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定位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19]175号 (6)《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56号 (7)《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安委[2020]10号 (8)《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0〕67号 (9)《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 (10)《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0〕168号 (1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85号 (1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 (1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56号 (1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1]112号 (15)《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207号 (16)《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2]6号 (17)《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9号 (18)《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19)《关于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6〕40 号 (20)《关于印发嘉兴市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6]78 号 (21)《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7]32 号 (22)《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8]18 号 (2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嘉政发函〔2020〕9号 (24)《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嘉安委〔2020〕15 号 (25)《关于扎实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嘉应急危化[2020]79 号 (26)《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区入园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安委办〔2020〕48 号 (27)《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2021〕3 号 (28)《关于加快化工园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通知》嘉应急危化函〔2021〕24 号 (29)《关于印发<嘉兴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嘉安委办[2021]62号 (30)《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嘉安委办[2021]68号 (31)《嘉善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善政办发[2017]89号 7、相关规划及报告 (1)《关于印发<嘉兴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12.8) (2)《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2020.12) (3)《嘉善县域总体规划(2020-2050)》 (4)《嘉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5)《嘉善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6)《嘉善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2017.12) (7)《嘉善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8)《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25》 (9)《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021.5) 8、技术标准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 (2)《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2018 (3)《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39217-2020 (4)《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总纲》T/CPCIF0054.1-2020 (5)《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 (6)《绿色化工园区评价通则》T/CPCIF0051-2020 (7)《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 (8)《化工园区应急事故设施(池)建设标准》T/CPCIF0049-2020 (9)《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21 (10)《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 (1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三、主要内容 1、产业发展:明确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目标等。 2、总体布局:确定化工集聚区四至范围、安全控制线范围及发展空间、产业定位、准入条件等。 3、危险化学品运输:明确规划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配套设施建设、运输安全水平提升措施等。 4、防控措施:提出本质安全规划、配套设施规划、防灾规划、防外来侵袭规划、“两重点一重大”监管规划、安全教育培训规划等。 5、应急救援:提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措施。 6、重点项目:提出本规划期内需实施的重点项目。 7、保障措施: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二)解读人:戴涛涛 (三)联系电话:0573-8412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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